華夏和博時兩家基金管理公司分別成為吉林電力的第一和第三大股東
●記者趙杰發自北京
隨著9月20日吉林電力股份換購結果公告的刊登,通海高科原社會公眾股股東換購吉林電力一事終有定論。引人注目的是,此次換購后,基金興和、基金裕隆等5只基金的管理人
———華夏和博時兩家基金管理公司將分別持有吉林電力13300萬股和9310萬股,以持股21.1%和14.8%成為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和第三大股東。同時公告顯示,持有通海高科7500萬股的18戶原法人股股東無一例外地選擇了換購,只有不到一成的個人投資者要求退款。
按照國務院頒布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10%。
兩家基金公司是如何邁過10%持股限制這一門檻的呢?換購結果公告對此沒有任何說明。9月20日,兩家基金公司也沒有對記者正面回答這個問題。博時基金管理公司一位人士只是表示,“通海高科事件”屬歷史遺留問題,作為基金公司,面對法規絕不會擅自行事。這位人士稱,基金不會參與吉林電力的正常公司運營,但如果上市公司的有關決策可能會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屆時基金公司將會站出來投反對票。將來在市場回暖的前提下,不排除基金公司減持手中吉林電力股票的可能。
一位業內人士的說法可能會從另一個角度解開這一謎團:“既然換購結果公告已經刊登了,說明兩家基金公司的此次換購已經得到了監管部門的‘豁免’。”
此次換購時間為9月12日至9月19日,其中面向通海高科原法人股股東的網下換購截止時間為9月18日。換購結果顯示,原參與通海高科股票網上申購的通海高科原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通海高科股票數量為2500萬股,按照1∶3.8的換購比例,可換購吉林電力股票數量為9500萬股。
網上換購結束后,23355戶成為吉林電力股東,換購吉林電力股票數量為9015.05萬股,換購比例達94.9%。按照換購說明書,未被換購的近485萬股吉林電力將由主承銷商光大證券包銷。
包括基金興和、基金裕隆等5只基金在內的18戶法人股股東原持有通海高科7500萬股,此次換購吉林電力股票數量為28500萬股,換購比例100%。“換購結果基本在我們的意料之中。”光大證券北京投行部的一位人士稱。對于光大負責包銷的近485萬股吉林電力“去留”,這位人士表示還沒有確定。
《國際金融報》(2002年09月23日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