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基金管理公司可能成為吉林電力控股股東
●記者趙杰發自長春
9月12日是通海高科原社會公眾股股東換購吉林電力的第一天,不出業內人士事前的預料,當日換購數量顯示,近2/3的個人投資者選擇了換購而不是要求退款。如果參與網下換
購的法人投資者也選擇換購的話,那么持有通海高科3500萬股的華夏基金管理公司有望成為吉林電力的控股股東。
此次換購的主承銷商為光大證券。9月12日,記者來到光大證券長春營業部。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初通海高科發行時的中簽率較低,長春營業部只有5位投資者中簽,記者在現場沒有遇到當事的投資者。
按照1比3.8的換購比例,持有通海高科2500萬股的個人投資者此次網上換購吉林電力總量為9500萬股。根據統計,9月12日參與吉林電力網上換購的數量近6139萬股,占網上換購總量的64.6%,而網上換購將一直持續到9月19日。不出事前的預料,換購成為了多數個人投資者的選擇。
另外,參與網下換購的法人投資者共持有通海高科7500萬股,換購數量為28500萬股。值得關注的是,華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興華和基金興和共持有通海高科3500萬股,而博時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裕隆、裕元和裕華三只基金持有2450萬股,兩家基金管理公司的換購吉林電力的總量將達到22620萬股。
如果基金公司也選擇全部換購的話,那么華夏基金管理公司將以21.1%的持股比例成為吉林電力的控股股東,而現持有吉林電力18.7%的最大股東吉林能源交通總公司將退居次席,博時基金管理公司緊隨其后。
由此引發的一個問題是,《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1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這給基金換購留下了一個懸念。
“基金公司可能會減持部分股票以符合這一規定。”一位業內人士分析。也有人認為,既然此次換購已經過監管部門批準,基金管理公司即使全部換購手中通海高科的股票也是合法的,從這個角度講,兩家基金管理公司將“被迫”成為吉林電力的大股東。
《國際金融報》(2002年09月13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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