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電(記者 張躍文)
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科技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布了《國家產業技術政策》。該文件提出,國家將充分發揮政府的組織協調作用,運用財政、稅收、金融等政策支持高新技術開發與傳統產業發展,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在證券市場融資。
《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對我國當前高新技術產業和傳統產業的技術現狀進行了深入分析。到2005年,全社會研究與開發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將提高到1.5%以上。在這期間,我國將有選擇地發展一批高新技術產業。重點發展信息技術、生物工程技術、先進制造技術、新材料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能源技術和海洋技術。
《政策》提出,國家將轉變對傳統產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的資金支持方式,改變行政審批項目制度,建立市場準入條件的評價體系,由企業自主決策融資條件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吸收社會資本,建立和發展以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為宗旨的社會產業投資基金。建設風險投資機制,發展社會風險投資機構,重視培養風險投資管理營運人才,逐步建成以社會資本為主體的風險投資體系與風險投資基金,形成風險投資的多元投入結構。對國內外風險投資機構向高新技術產業進行風險投資實施鼓勵政策。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在證券市場融資,促進中小型科技企業的發展。
《政策》還提出,在深入認識市場經濟規律基礎上,更充分發揮政府的組織協調作用。國家將在認真落實現有支持技術創新的各項政策基礎上,制定進一步加大財政、稅收、金融等支持力度的政策。對提高國民經濟整體素質和產業優化升級的關鍵技術、共性和配套性技術及其產業化項目,國家給予重點支持。對關系到我國經濟和社會安全的“戰略性、基礎性、關鍵性”的技術領域,特別是外國對我國技術禁運的領域,國家要加大力度支持自主開發。要通過財政政策等手段,支持企業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和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繼續擴大國家政策性銀行的優惠貸款,加大對國家重點技術創新工程的資金支持力度;通過政府采購,加強對企業開發高新技術產品的引導和鼓勵,培育創新產品市場;進一步鼓勵企業增加研究開發投入,促使企業提高研究開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
目擊者,親歷者,見證者,知情人――《焦點訪談》期待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