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發門檻提高后,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屈指可數,這意味著——增發不再是再融資主流
□本報記者劉興祥
眾所期盼的增發政策調整日前終于浮出水面。根據中國證監會公布的有關征求意見稿,不少企圖從市場上肆意圈錢的上市公司將最終被市場拒之門外。有專家指出,近一年的實
踐表明,在股權結構尚未得到根本性完善的情況下,降低增發門檻、采取完全市場化的再融資方式是難以獲得市場認可的。即使在將來一段時期內,嚴格約束上市公司的再融資行為也是完全必要的。
回顧前兩年的再融資變化趨勢,我們不難發現,再融資的門檻實際在市場化進程中逐步降低。在1999年3月以前,配股門檻比較高,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凈資產收益率要在10%以上。到去年3月份,不僅配股融資的條件放松至凈資產收益率只需達到6%以上,而且,融資量更大的增發甚至只需以更低的條件就能“達標”。過低的條件使得一些公司紛紛利用增發來“圈錢”,從而引起了市場的極大反感。因此,在目前的情況下,完全有必要提高增發門檻,規范上市公司的再融資行為。此次增發新政策的及時出臺,無疑順應了證券市場穩定發展的客觀需要。
從調整后的增發政策來看,隨著增發門檻較以前大大提高,絕大多數上市公司難以通過增發進行再融資,這意味著增發難以成為再融資的主流形式。而只有那些運作規范、業績優良、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上市公司才能夠獲得增發的機會,這將有利于凈化增發的市場環境,可以預料,增發的市場形象也將得以提高。
從增發新政策的具體內容來看,提高門檻將有利于提高增發所募資金的使用效益。增發新政策對近三年凈資產收益率有了更高要求,從以前的6%提高到10%,且最近一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于10%。這使得增發的條件與可轉債大體相當,可以剔除資金使用效益低下的上市公司,避免資金被低效使用。同時,針對上市公司普遍重股權融資、輕債權融資的狀況,增發新政策首次對資產負債率提出了要求,即最近一期財務報表的資產負債率不得低于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這將迫使上市公司充分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優化財務結構。
引人注意的是,增發新政策對流通股東的權益首次給予了特別關照。當增發新股的數量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0%時,增發提案須獲得出席股東大會半數以上的流通股東的同意。由于增發往往會對流通股東造成相當的損失,由流通流東單獨對增發提案進行表決,在更大程度上保護了投資者的權益。
此外,增發新政策還在多方面進行了調整,包括前次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公司治理、主承銷商承擔的責任等。毫無疑問,在增發政策收緊之后,市場擴容壓力將大大得到緩解,這對于經歷了去年股市調整、迫切需要修養生息的證券市場來說,無疑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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