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上海證券交易所昨日發布公告,對四川長江包裝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楊天敏、嚴波、湯建海、劉祥兵、強巴、冉小龍、張國志、張學鋒、張辛、鄧憲和原董事范池木予以公開譴責。
經查,四川長江包裝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長江控股)在2000年12月至2001年12月間為潛在第一大股東四川泰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至少提供了21筆擔保,累計金
另查明,長江控股在2002年1月至2月間所涉及的訴訟事項累計金額為8270萬元,占其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的57%。對于該等重大訴訟事項,長江控股直至2002年4月才分次予以披露。四川長江包裝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相關董事未能按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的義務,對公司的上述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股票短信一問一答,助您運籌帷幄決勝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