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華強 劉欲曉)為有效提高監管效率,逐步使上市公司監管工作系統化、規范化,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建立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風險分類管理制度,并對高風險公司進行重點監管。
據介紹,隨著近年來上市公司的數量不斷增加,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也越來越高。為督促上市公司進行信息披露,上證所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監管進行了風險
分類管理,即針對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監管上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評價和分類,根據不同的風險類別,施以不同的監管力度,合理分配監管資源。對于高風險公司,上證所將采取專家小組會診、專人負責監管、實地走訪調研、重點監控股價等方法,督促公司及時準確地披露重大信息,充分揭示風險。同時,該風險評級還將根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質量和公司治理結構的變化及時進行調整。
據上證所有關人士介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風險分類為2類6級:第1類為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上極少不規范的公司,風險級別為0級;第2類為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風險的公司,根據風險程度的大小,具體分為5級,其中,1級為存在不規范之處的公司,2級為存在較多不規范之處的公司;3級為可能存在重大虛假行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存在較大問題的公司;4級為涉嫌重大虛假行為,尚待正式稽查或稽查后尚未整改完成的公司;5級為涉嫌重大虛假行為,正在接受稽查,市場反響強烈的公司。
上證所有關人士強調,對高風險公司進行重點監管并不代表對低風險公司放松監管,在對重點公司進行監管的同時,上證所將不斷通過后續培訓、制定相關指引等方式,對所有上市公司進行有效的輔導和把關。同時他表示,這種風險分類管理屬于上證所內部的工作制度,并不代表對公司股價或投資價值的判斷,目的是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效率,并未考慮將這些風險分類情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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