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中國證監會機構部日前在京組織部分派出機構和證券公司召開了"證券公司票據及協議管理工作座談會"。與會代表圍繞證券公司票據及協議的產生環節和種類、管理和風險防范以及法律適用問題等展開了討論。
會議認為,證券公司票據及協議的管理是其內控制度的重要內容。證券公司開展業務的每一個環節都會有票據和協議產生,它們是證券公司經營行為的憑據和載體。管理好票據和
協議是證券公司守法合規經營的基本要求,同時在管理中應遵循健全有效、責權分明、相互制衡、依法合規的原則。
會議強調了加強票據及協議的管理對防范和化解證券公司風險的重要意義,并指出在管理中應處理好三個層面的關系。一是證券公司和投資者的關系。證券公司作為為投資者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雖然其經營行為是一種代理業務,但由于理論和法規的滯后,往往會將風險引到證券公司自身,甚至可能導致行業性的風險。因此證券公司代理發行的有價證券必須規范化和標準化,必備的法律條款應清楚準確,這樣既能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也能保護證券公司的利益。二是證券公司法人與營業部等分支機構的關系。證券公司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時,應明確公司總部對營業部的授權以及營業部的職責和職能,從而有效地控制營業部的經營行為,逐步加強系統性管理,防止產生職務犯罪和職務過失行為。三是監管隊伍和外部獨立性專家隊伍的關系。證監會派出機構作為一線監管隊伍應切實履行對轄區內證券經營機構的監管職責,同時在監管力量所及的情況下,也應重視通過有效的非現場監管系統來監管證券公司的經營行為。有一定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對監管工作是重要的補充。增加證券公司的透明度,使證券公司經營活動市場化、公開化,對證券公司的規范經營具有積極意義,也是證券市場穩健發展的基本基礎。
會議還指出,目前證券公司票據和協議的管理還缺乏統一的標準和監管要點,與成熟市場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證券公司在開展經紀、承銷、受托資產管理等業務時產生的票據或制定的協議還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可能帶來一定的經營風險和道德風險。對證券市場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種種票據和協議,證券公司應總結教訓和經驗,進行規范。
(記者薛莉)
股票短信一問一答,助您運籌帷幄決勝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