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書認定,銀廣夏1998年至2001年期間虛構銷售收入十億多元,虛增利潤七億七千多萬元
本報訊(記者 廖霽)ST銀廣夏今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將于5月29日公布糾正后的財務報告,在公司糾正財務報告期間,公司股票繼續交易。而自公司糾正的財務報告公布之日起,公司股票將停止交易。公司今日特別停牌一天,5月17日起復牌。
公告稱,公司已于5月1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認定銀廣夏自1998年至2001年期間累計虛構銷售收入104962.60萬元,少計費用4945.34萬元,導致虛增利潤77156.70萬元。其中:1998年虛增利潤1776.1萬元,由于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廣夏1998年及以前年度的財務資料丟失,公司1998年度利潤的真實性無法確定;1999年、2000年、2001年1-6月分別虛增利潤17781.86萬元、56704.74萬元、894萬元,當期實際虧損分別為5003.2萬元、14940.1萬元、2557.1萬元。此外,公司還存在隱瞞下屬公司的設立、關停情況,虛假披露配股資金使用情況及對外投資情況等違規事實。
中國證監會根據有關規定,決定對銀廣夏處以罰款60萬元,并責令改正;鑒于銀廣夏的部分責任人員已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待司法機關查清此案后,再對銀廣夏的有關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罰。
公司還稱,將根據處罰決定及有關準則,自2002年5月16日起10個工作日內請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對2001年及以往年度的財務報告實行糾正。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及會計師的糾正結果,公司股票將被暫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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