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針對近期證券公司及證券營業部新增、變更情況增加,機構編碼隨之發生較大變化的情況,以及部分證券公司及存管銀行在得到新的機構編碼后,沒有及時注銷與已經作廢的機構編碼對應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和自有資金專用存款賬戶,造成一個證券營業部在同一家存管銀行開設有兩個專用賬戶,違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辦法》的情形,證監會機構部今天下發了《關于證券公司及證券營業部申請新增、變更機構編碼及報備程序的通知》,就相關問題作了進一步要求。
通知要求,新設證券公司的應在領取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后申請新增機構編碼。信證分業、財政轉制時幾家已有機構編碼的公司合并為一家證券公司的,在統一法人結算前,可暫以原名稱及機構編碼運作,并盡快統一法人結算;在統一法人結算、領取新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后,由新設證券公司重新申請公司法人及證券營業部機構編碼,合并各方原機構編碼全部作廢。
新增證券營業部的,各證券公司在獲得證監會各派出機構的開業批復并領取許可證后,應及時向機構部申請增加營業部機構編碼;證券營業部因轉讓等原因所有權發生變更的,原機構編碼作廢。
證券公司法人或證券營業部因各類原因而停止營業的,應在收到證監會的批復后,及時申請注銷相應的機構編碼及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和自有資金專用存款賬戶。
(記者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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