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香港證監會前日發表《對沖基金指引》,批準向散戶零售對沖基金,預期第三季可以實施。香港對沖基金最低投資額為1萬美元。
香港證監會的《對沖基金指引》規定,不同類別的對沖基金,實施不同的最低認購金額規定:保本對沖基金不設下限,對沖基金的基金下限為1萬元美元,而單一對沖基金下限則為5萬美元。指引將于5月17日正式實行。
據悉,目前全球只有新加坡、香港、瑞士、及澳洲發出了向散戶零售對沖基金的指引。
業界指出,目前香港約有30多名駐港的對沖基金經理,管理資產約15億美元,為亞洲區之冠(占約40%),緊隨其后為日本及澳洲,分別占區內對沖基金資產36%及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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