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4月22日消息:中國證監會日前公布了關于國有股權界定及處置問題的審核要求,規定財政部和省級財政(國資)部門出具的關于擬發行公司國有股權(包括國家股及國有法人股)設置的批復文件是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必備文件。
中國證券報報道說,證監會發行部“股票發行審核標準備忘錄第七號”指出,上述規定是根據《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工
“備忘錄第七號”還要求:首次公開申請股票發行的國有股份公司,要提供國有股權設置的批復文件;首次發行的非國有股份公司,凡存在國有股權的,不論其所占比例高低,均應提供國有股權設置的批復文件;上述公司首次發行或已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雖然取得了設立時的國有股權設置批復文件,但如公司從設立到發行期間其國有股權發生了變動,也要提供變動后的國有股權設置的批復文件。如擬發行公司尚未取得國有股權設置的批復文件,則應按上述規定補辦。(李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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