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今天消息 記者韓平、林潔報道:備受證券市場人士關注的銀廣夏股票離奇買入案,自3月19日第一次開庭之后,經過一個多月的法庭調查、證據交換等工作后,今天上午在廣州越秀區法院進行一審判決,法官宣布:駁回原告訴訟請求,訴訟費用4800元由原告承擔。
法院認為:買入事實成立,但原告未能舉證買入事實是被告工作人員所為,故被告對原告賬戶通過夜間電話委托買入無過錯。宣判結束后,原告律師認為此判決不妥當,因為在
據原告丁全新介紹,在全國此類案件中,廣州是第一家作出判決的。而此案是今年1月立案的,從審判速度看是最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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