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華強)上海證券交易所最近發布的第三期上證聯合研究計劃一項課題,對員工持股計劃和股票期權激勵制度進行了研究。研究結果表明,引入股權激勵機制可以減少代理成本,提高員工的生產效率,增強企業活力和競爭力。
這篇名為《員工持股計劃與股票期權激勵制度研究》的課題是由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完成的。報告指出,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所有權與經營權相互分離,由于所有者是委托人,
而經營者是代理人,因此產生了委托代理問題。除了監督以外,委托人通常采用激勵機制來減少代理人與委托人的利益分歧。以員工持股與股票期權計劃為主要形式的股權激勵符合了這一要求。
報告強調,我國當前實行員工持股與股票期權激勵具有特殊意義。股權激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國有企業的所有者缺位矛盾,優化國有企業的所有權結構,為國有經濟實施戰略收縮提供一種有效的退出渠道。報告認為,我國引入股權激勵應按照先試點再推行的思路。試點對象應以競爭性行業中的中型國有企業或民營企業為主,也可以適當考慮高科技企業。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原則上可以通過發行新股、公開回購流通股和定向回購非流通股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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