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多年的例行停牌制度將隨著信息傳播時效性的提高而首次出現重大革新。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自今年4月1日起,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披露年報、中報、季報或臨時公告的例行停牌時間,將從現在的半個交易日縮短為一個交易小時。
滬深證券交易所今天發布公告,決定自4月1日起,將上市公司披露定期報告、臨時公告的例行停牌時間由原來的交易日上午停牌半天,即2個交易小時,改為交易日開市后停牌一小時
,10時30分恢復交易。
隨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工作的加強,上市公司進行信息披露的頻率越來越高。自今年起,上市公司將增加披露季報,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次數將大幅增加,尤其在4月份,因上市公司披露年報和季報的時間重疊,過多的股票停牌和過長的停牌時間會影響交易的連續性和市場效率。
與此同時,隨著通訊網絡技術的進步,信息傳播速度和渠道的成倍增加,投資者獲取上市公司信息的渠道也越來越多,所需時間也越來越短。因此,本次修改停牌時間的目的是在保護投資者有足夠時間獲取上市公司信息的前提下,縮短股票例行停牌時間,提高市場效率。
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上海證交所有關部門正在按照要求加緊調整交易系統,積極做好市場提示,穩妥實施此次停牌制度的革新。這位負責人提請全體上市公司配合做好這項工作,并提醒廣大投資者及時了解市場交易制度的重大變化。
據悉,上海證券交易所在作出決定前,曾通過上證所網站和向部分證券營業部發送意見征詢表等方式,在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中進行了廣泛調研。在此基礎上,上海證交所形成了修改現行停牌制度的方案,并報送中國證監會批準。
另外,根據深交所《交易規則》,股票停牌期間,投資者仍可以申報,申報也可以撤銷,股票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
(記者 張煒 殷占武)
股票短信一問一答,助您運籌帷幄決勝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