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大商所信息,經證監會批準,大連商品交易所對豆粕期貨合約進行了修改,并對轉基因及進口豆粕的交割做出規定。
為適應豆粕現貨市場形勢,大商所在合約修改中取消了豆粕期貨合約中的交割替代品;交割標準品的水份含量由原來的≤13.0%調整為≤12.5%。修改后的標準將從2002年3月15日掛牌交易的0303豆粕期貨合約開始執行。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其配
套的三個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大商所對轉基因及進口豆粕的交割做出了相應的規定。
大商所有關負責人介紹,2001年以來,國內豆粕現貨市場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國產豆粕整體質量明顯提高,質量檢驗中的關鍵性指標如蛋白含量、水份含量等都有了大幅改進,為了適應現貨市場的變化,大商所對豆粕期貨合約的交割標準進行了相應的調整;關于轉基因和進口豆粕的交割,大商所將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和法規,力求保持合約與規則的一致性與連續性,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在具體問題中,將根據國家政策和法規的變化,嚴格準確地執行相關規定。
(記者 朱兆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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