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星”結果滬市分三級:53家優良,534家合格,59家不良深市分四級:30家優秀,201家良好,249家一般,34家不及格上證所深交所587家公司在過去一年中的信息披露表現為“合格”以上,占去年底上市公司數的90.9%,其中53家表現突出公司還被評為“優良”。但仍有59家公司因在去年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各種重大問題而被評定為“不良”,占去年底上市公司數的9.1%。根據《核查辦法》,這些核查結果將被通知到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并抄告有關主管部門。這位負責人分析了這些“不良”公司的情況。
其中37家是去年遭到證監會或交易所各類公開處分的公司,公開處分的比例占“不良”公司數的62.7%。公開處分的類型包括:8家公司遭證監會公開批評,19家公司遭上證所公開譴責,10家公司因定期報告問題遭交易所公開批評。那些雖然沒有遭到公開處分,但在日常監管中屢次被內部通報批評并被出具監管關注函的公司也被認定為信息披露工作“不良”。在過去的一年中,共有2家公司收到了較多的監管關注函,共有4家公司既被內部通報批評,又被出具了監管關注函。這些被高度關注公司占“不良”公司的比例為10.1%。最后,還有16家公司是在日常核查評分過程中多次表現不佳,最后被認定為“不良”的,這一比例占27.1%。這些公司往往在報送的披露文稿中存在各種嚴重錯誤,雖經交易所指出后改正,但反映出對信息披露工作重視不夠,隨意性較大。有些公司提供的備查文件不齊,公告格式不符合要求,反映出這些公司董事會秘書的基本業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尚正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514家上市公司中,有30家為“優秀”,201家良好,249家“一般”,同時有34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被考核為“不及格”。這是深交所首次對所有上市公司全年度信息披露工作進行的一次全面評價和考核,也是深交所認真落實中國證監會提出的加強一線監管的要求,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為的一項新舉措。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管歷來是深交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在中國證監會的正確領導和部署下,深交所不斷強化對上市公司的監管,標本兼治,把這項工作逐漸引向深入。僅去年一年,就對32家信息披露存在違規行為的上市公司進行了公開譴責,對82家公司進行了內部通報批評,全年共發出監管函等各類函件259份,對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監管,并首次對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有關人士作出公開認定。通過這一系列舉措,對有關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了有效的警示和糾正,在社會上和行業內引起了巨大反響,切實地維護了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在加大處罰力度的同時,深交所對信息披露工作完成情況較好的上市公司采取各種方式予以肯定和鼓勵。半年來的實踐證明,通過實施《考核辦法》,廣大上市公司普遍加強了對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視程度和自覺性,強化了相關人員的工作責任感,對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整體質量和水平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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