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訴訟時效上存在懸念的“紅光實業民事侵權索賠案”能否被法院立案受理終于有了明確答案。此案代理律師嚴義明昨日告訴記者,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決定受理此案。此次原告是一位上海投資者,訴訟標的近5萬元。
嚴律師表示,鑒于此案已被正式受理,表明在紅光實業受到行政處罰后,曾經主張過權利的部分投資者是有訴權的,即對這些投資者而言不存在訴訟時效已過的問題。
據了解,此次這位上海投資者和另外9名投資者自1998年12月起就委托嚴律師進行起訴,且三年來一直通過各種途徑向法院主張權利,有關法院最近一次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是在2001年9月。
(記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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