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邵小萌
截止元月19日,45家ST公司中已有14家預告扭虧,12家預虧。盡管扭虧公司數量略多,但由于大部分公司的基本面沒有得到改觀,在監管部門對申請撤消特別處理從嚴要求的背景下,業內人士預計大部分ST公司仍然無法摘帽,2001年度的扭虧只是為它們的重組贏得了時間。
業內人士預計ST公司將“扭虧多、摘帽少”現象的原因有三:一是公司資產質量差、凈資產低于面值。有些公司并沒有出現連續虧損,僅憑一個會計年度的虧損額就使公司資產大幅縮水,低于面值而被ST。從目前以微利居多的扭虧公告分析,這類公司質地還有待優化,只有通過日后業績的大幅提升、債務的重大重組以及大比例優質資產的注入,才能切實提高資產“含金量”。
二是主營不“主”,利潤來自非經常性收益。由于會計制度的規范和監管的加強,報表粉飾利潤的難度加大。去年以來,ST公司扭虧手段更為直接,出售資產、股權以及補貼收入成為相當一部分公司的利潤支撐。而去年6月深滬證交所出臺的上市交易規則要求,撤消特別處理的條件之一是主營正常運營,扣除非正常收益利潤為正值。去年三季度的季報顯示,ST中燕主業停頓、ST大洋B等主營收入為零。ST北特鋼不久前公告稱:2001年度,省政府累計為公司辦理了扭虧增盈貸款貼息2063萬元,預計公司2001年度主營業務可實現盈利,但要達到扣除非經常性收益后的凈利潤為正值尚有一定差距。ST北特鋼這種情況較有代表性。
三是最終業績有待裁決。讓人啼笑皆非的是,上市公司扭虧與否要靠中介機構、監管部門的裁決。財政部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如“債務重組收入、非貨幣性交易收益以及有失公允的關聯交易收益”不得計入當期利潤,只計入資本公積金,而對“關聯交易”如何判定關聯方、交易價格等等,都要由審計師來裁決。去年,不少審計師已經對溢價高賣資產提出了保留意見,但預計如此行事的公司還將存在。如已預盈的某公司在去年11月獲得了土地管理部門的土地,幾天之后就以10倍的價格作價轉讓,獲得近1億元的差價收益。
不可否認,也有像ST實達、ST白云山、ST天頤、ST深華源這樣的公司,通過對主營業務的夯實重組獲得了切實的增長,如此看來,只有實質性的資產重組、扎扎實實的主業經營才是ST公司最終摘帽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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