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新、趙鑫、高磊
采訪對象:李國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沈德詠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宣布從即日起開始受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侵權糾紛案,這也是對去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暫不受理因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虛假陳述等侵權行為而引起的民事賠償糾紛案件通知的回音。請看《今日證券》記者的報道:
在新聞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國光對《關于受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侵權糾紛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做了進一步解釋
李國光: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共六條,對將受理的民事侵權糾紛案件類型,必要的前置程序,管轄法院,訴訟時效和訴訟形式等做了明確規定,在《通知》前言部分說明了人民法院目前暫只受理和審理因虛假陳述引發的證券市場上的民事侵權糾紛案件,具體由各管轄法院自《通知》下發之日起依法予以受理。通知還對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做了定義性的解釋,以證券監管機構作出生效處罰決定作為受理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的前提,解決了原告在起訴階段難以取得相應證據的困難。人民法院將采取單獨或者共同訴訟這兩種訴訟形式來受理和審理該類案件。
本欄目記者也對人民法院何時才能無保留地受理和審理各類證券市場民事侵權糾紛案件這一投資者非常關心的問題進行了提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沈德詠對此進行了詳盡的回答。
沈德詠:今后的案件受理呢,我感覺到呢,也不可能直接都大部分到法院來。一個完善的證券市場,你必須是要有前置的程序,處理這些糾紛,包括調節或者是仲裁,我們是以行政決定為前置程序。那么,今后就看這些條件是否成熟。成熟了,法院毫無疑問,那是能受理的。那么,現在要說一個時間表,我覺得比較困難。但是,我們會通過社會各方面努力往這個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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