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黃曉黎
外資企業上市雖是大勢所趨,但絕不可能一批批的上,而最有可能的是先讓一些企業作為試點上市。我們都知道,聯合利華、中晶科技、頂益控股、長江實業、嘉里集團、東亞銀行、捷安特等外資公司都曾紛紛表示有意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究竟什么樣的企業,可以有幸作為試點企業首批上市呢?筆者猜測需符合下列幾個條件:(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好
為鼓勵類高新技術產業;(2)較早進入改制程序的公司;(3)較早進入中國、投資大、期限長,并具有一定程度“本土化”的知名公司,“兩頭在外”在公司將有可能遇到障礙;(4)盤子不是很大的公司,跨國公司大多資產很大,但整體上市將分流太多市場資金;(5)沒有偷逃稅等違法行為的公司,深一步講,沒有明顯利用“轉移定價”等方式避稅的公司;(6)與外經貿部及中國證監會及早表示上市意向并聯絡的公司。據報道,證監會一位官員表示,有可能先期放開上市的外企,應是一些在我國境內注冊經營的港臺外商投資企業,尤其是那些知名企業,上市企業所經營的業務應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
無論怎樣,如果外資企業意欲進入國內證券市場,現在就需要按照現有的法規,著手改制工作,畢竟還有輔導期一年,完成上市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時間。
根據《關于外商投資股份公司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現有外商投資股份公司申請上市發行A股或B股,應符合下列條件:(1)申請上市與上市后的外商投資股份公司應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2)申請上市的外商投資股份公司應為按規定和程序設立或改制的企業;(3)上市后的外商投資股份公司的非上市外資股比例應不低于總股本的25%;(4)符合上市公司有關法規要求的其它條件。而根據《關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資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外商投資股份公司在境內發行股票還應符合:“申請上市前三年均已通過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經營范圍符合《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與《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要求”;“按規定需由中方控股(包括相對控股)或對中方持股比例有特殊規定的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應按有關規定的要求繼續保持中方控股地位或持股比例”;對于外資比例則另要求為“上市發行股票后,其外資股占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據報道,證監會官員表示,外商投資企業要進入證券市場要符合幾個條件:一要進行股份制改造,成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二要成為國內注冊的外商投資公司;三要有持續三年盈利的業績;四要按照有關資產重組的規定上市,有關規定正在制定中,其目的是防止出現剝離上市和捆綁上市現象的出現;五是擬上市公司要經過一年的上市輔導期;六要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我們認為這幾個條件應是最基本的上市條件,首先從法律上講應具有中國企業法人資格,企業類型為股份有限公司,要符合有關重組改制規定,要符合主板上市的最基本的盈利及輔導期的規定,從政策上講,傾向于高科技的外商投資鼓勵類產業,傾向于港臺的知名企業。
與國內企業主板的上市條件相比,外資控股企業上市條件要更加嚴格,這主要是體現在外資企業改制設立股份公司的條件要比內地企業高,并且外資企業在改制時不僅需要地方省級政府還需要對外經貿部的批準。
訂短信頭條新聞 天下大事盡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