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2001年11月26日消息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正積極籌備《證券法》的修改工作。作為準備工作的一部分,明年三四月間將召開一次《證券法》修改高層研討會。
人大財經委專家王連洲指出,《證券法》實施2年多來,對規范和發展證券市場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出臺時的條件限制以及證券市場進一步發展帶來的新情況,它在實施中已經遇到一些問題。他強調說,市場實踐已經走在前面,法律也需相應進行修改。
他告訴記者,有關方面正為《證券法》的修改作積極準備,打算在明年三四月間,由人大財經委原《證券法》起草班子與有關單位一道,召開一次《證券法》修改高層研討會。會議將向有關專家學者征集論文,主要討論《證券法》哪些地方需要修改、如何修改。
又訊 最近一段時間,部分專家學者在不同場合表示,《證券法》應進一步修改,增加系統內容。
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經濟室副主任李誠表示,在我國加入WTO后,為更好地與國際接軌,更好地促進市場發展,應進一步修改《證券法》,增加系統內容,包括:民事責任制度特別是民事賠償制度的法律規范;新的證券品種,如股指期貨、股票期權等;完善證券市場層次或體系,明確規定主板市場之外的創業板、場外交易場所;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機制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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