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韓露) 日前,全景網絡一份網上調查結果顯示,鄭百文案一審判決難以得到人們的認同。大部分參與調查者認為鄭百文案開了一個非常危險的先例,這使他們感到在證券市場的投資缺乏安全感。
78%的參與調查者對該判決結果感到不滿意;感到滿意的占15%。有網友評論說:“這種做法是對市場經濟原則和《證券法》的挑戰,像鄭百文這樣的公司應堅決將其紅牌罰下。
”
79%的參與調查者認為,該判決結果沒能體現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原則;16.7%的人持相反意見。
81.7%的參與調查者不認可“明示反對,默示同意”原則;認可的占12.4%。有網友評論道“上市公司資產重組是正當的行為,但通過‘明示反對,默示同意’這種原則實行股權轉讓,則嚴重侵犯了私人財產不可侵犯這一基本的公民權利。”
76%的參與調查者表示,如果自己是鄭百文的股東,將不愿把50%的股份過戶給三聯集團;24%的人表示愿意。有網友表示:“與其讓鄭百文破產,還不如想辦法讓它生存,假如有100股每股凈資產為零的股票,還不如有50股凈資產為正數的股票。”也有網友指出:“鄭百文案先例一開將貽害無窮,我有鄭百文寧可選擇破產也不選擇重組,一定要給后來人一個警示。”
69.9%的參與調查者認為,由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來判決是不合理的;30.1%的人認為合理。
81.7%的參與調查者認為,由股東大會處理股東的股份侵犯了股東的私人財產權利;18.3%的人則認為沒有侵犯。有網友指出:“判決貌似關心所有利益相關方,實則是小股東的命運和利益要由別人來主宰。《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財產權,股東大會只能對公司自身財產進行處置,不能上溯到股東。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識。
84%的參與調查者認為,鄭百文案例很可能開了先河,其他公司在重組中可能紛紛效仿,他們擔心股市投資變得不安全;16%的人認為不會感覺不安全。
66.7%的參與調查者認為,由于三聯集團在重組過程中曾購買了100萬股鄭百文股票,還受到了中國證監會的查處,因此三聯集團沒有資格繼續重組鄭百文;33.3%的人認為這并不影響三聯集團繼續重組鄭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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