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 上證報記者日前就我國入世后的金融制度建設問題,采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經濟室副主任李誠。李誠指出,目前在我國現有的金融類法律法規中,除《保險法》的個別條款外,基本上沒有與WTO規則及雙邊或多邊協議直接沖突。但是,無論是在法律系統的進一步完善上,還是在增強法律透明度上以及具體法律的制定上,我們都還有很多工作亟待完成。
就《證券法》的修改問題,李誠認為,應該增加系統內容,包括民事責任制度特別是民事賠償制度的法律規范;新的證券品種,如股指期貨、股票期權等;完善證券市場層次或體系,明確規定主板市場之外的創業板、場外交易場所;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機制等。(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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