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金燁 見習記者唐薇)上海證券交易所今日發布公告,對未按時披露2001年第三季度報告的PT鄭百文和ST中燕進行公開譴責。
上證所公告稱,鑒于ST中燕和PT鄭百文未能在法定期限內(10月31日前)披露2001年第三季度報告,違反了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3號--季度報告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上證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做好2001年第三
季度季度報告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對PT鄭百文和ST中燕進行公開譴責,并自2001年10月31日起對ST中燕實施停牌,暫停PT鄭百文特別轉讓服務,直至本次季度報告披露。
ST中燕、PT鄭百文今日就季報無法按規定披露一事發布公告。
ST中燕公告稱,因公司原董事長及原經營班子至今仍不依法向該公司本屆董事會及其聘任的經營班子進行工作交接,公司營業執照、印章、財務資料等各種經營必需的權屬證明、憑證等法律文件仍被其非法把持,致使該公司仍存在巨大或有風險。因上述原因,ST中燕無法按規定在2001年10月30日前披露第三季度季報,且自10月31日起該公司股票將被暫停交易,直至本次季報披露為止。
PT鄭百文發布公告稱,根據中國證監會日前對PT鄭百文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已依法將涉嫌犯罪的主要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且公司的新一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尚未通過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故在目前情況下,公司無法按法定程序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第三季度報告,并按規定的披露時間予以披露。公司方面表示,季報將于11月13日該公司的200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新一屆董事會選舉之后披露。按照有關規定,自10月31日起,該公司將暫停股票特別轉讓服務直至季報披露為止。
另悉,PT鄭百文自10月19日至11月19日暫停股票特別轉讓服務一個月。若在此期間仍無法完成本次重組所涉及的股份變動手續,公司將在11月19日之前至少5日再次提出股票暫停特別轉讓服務的申請,直至股份變動手續辦理完畢或本次重組失敗后復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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