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網特約撰稿人 韓強
自6月份以來關于"國有股減持"政府部門有不同看法,并且在公開場合發表不同的觀點,使投資者無所適從。
例如:8月4日《證券市場周刊》引用財政部社保司官員的話說:在國有股減持辦法出
臺前一段時間,社保基金缺口被炒作到了一個很嚇人的數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數字是2001年缺口為400億元;博時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數據是2001年到2000年總缺口4552億元;而體改辦提供的數字則把缺口放大到了6700多億元。而事實上,被炒作的社保基金缺口,是從現收現支轉向預提預留時顯露出來的,更大程度上是賬面的而不是突然發生的。
6月28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基金管理司施明才司長在北京透露,截至2000年底,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規模超過4000億元,累計結余基金900多億元,已有16247個企業建立了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積累基金一百九十二億元。(《和訊》2001年6月29日消息)8月17日他又說,目前全國社;鹄硎聲\作的現金主要來自國有股減持收入,而財政的補貼是債券形式,大約有200億元。由此看來,今后能夠投入股市的資金量并不像當初設想得那么多,而入市資金究竟是投入一級市場還是二級市場,這將由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需要做出決定。(《財經時報》2001年8月17日)給人的感覺是社;鹩杏囝~,甚至可以進入股市。
8月7日財政部的一位官員稱"不減持就不能發行新股",強調"今后的新股發行規模都將在原有基礎上增加10%,從長期看,減持對市場的影響并不大。"(《羊城晚報》)
9月3日證財政部企業司有關負責人說:財政部從未聽說有修改國有股減持定價一事。對市場流傳的"10月份出臺國有股減持實施細則",他表示,目前這種存量減持的方式在國務院頒布的《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已有明確規定,不會另有一個"實施細則"。(《21世紀經濟報道》)
10月份證會主席周小川同志說:國有股減持的方向是對的,具體做法可以不斷地改進,但這不是證監會所能決定的,證監會在這方面只起到一定的作用。他認為解決國有股主要是由國有所有權的掌握者決定的。 (《國際金融報》2001年10月21日)
10月18日財政部副部長金立群同志在APEC會議中國籌委會秘書處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國有股減持10%,其實數量不大。10月19日這個講話在媒體上公開,滬市大盤跌破1600點,22日跌到1520點。22日晚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考慮到有關具體操作辦法尚需進一步研究,中國證監會經報告國務院,決定在具體操作辦法出臺前,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的規定。結果23日大盤又暴漲10%,24日雖然大盤漲了47點,卻出現莊股跳水現象,25日大盤又跳空低開,跌了41點,莊股跳水更加明顯。面對這種突如其來的政策變化和股市的暴跌暴漲、漲跌無序,廣大投資者感到茫然。
因為國有股減持的方法是五部委共同研究的。但是在《公告》中,只提到了證監會經向國務院報告后,決定停止執行"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卻沒有看到其他部門的表態,特別是財政部、社會保障部的意見。因為在前兩個月,財政部的官員都曾在公開場合強調"股市下跌與國有股減持無關","不減持就不能發行新股",現在又不表態。這就讓人們對今后的情況產生憂慮。
上述情況,說明我們證券市場的管理是不規范的。《證券法》第十章《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明確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實行監督管理,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依法制定有關證券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并依法行使審批或者核準權;依法對證券的發行、交易、登記、托管、結算,進行監督管理。從166條到174條很細致,也就是說證監會是證券市場的主管部門。由于涉及到國有股減持采取了五部委聯席會議的形式,財政部的官員可以對證券市場發表意見,但是作為公開信息,按照《證券法》的規定,應該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來發布,如果其他部委的官員也都出來在公開場合評論股市,議論新股發行和減持國有股,就會形成政出多門的格局,這是不利于股市規范管理的。因此我們看到10月22日中國證監會經報告國務院,決定在具體操作辦法出臺前,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是順理成章的。但愿今后能改變前一時期政出多門的不規范狀況。
如果對證券市場規范管理,對重要信息統一發布,對新股認購貫徹"三公"原則,扎實地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抓好,把監管做為日常工作抓好,廣大投資者的信心是能夠恢復的。(本文作者韓強先生為南開大學教授)
訂短信頭條新聞 天下大事盡在掌握!
    新浪企業廣場誠征全國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