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南京30名銀廣夏股民集體委托律師,向銀廣夏索賠。據了解,這30名銀廣夏股民合計持有銀廣夏股票近20萬股。他們不僅要把銀廣夏公司、銀廣夏的全體董事監事及董秘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及主辦會計師等直接責任人告上法庭,而且準備一旦獲取證據即將操縱銀廣夏股價的莊家及誤導股民的股評家也一并送上法庭。
此前,經過中國證監會一個多月的調查,銀廣夏事件已經有了初步結論:銀廣夏在1999年和2000年共虛構巨額利潤達7.45億元。中國證監會已依法將涉嫌犯罪的有關責任人員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國證監會還鼓勵銀廣夏股民到法院起訴,依法向銀廣夏公司、銀廣夏的高層管理人員、有關中介機構及其相關責任人員要求賠償損失。顯然證監會的這一號召得到了南京股民的響應。
據接受南京這30名銀廣夏股民集體委托的江蘇高的律師事務所相關律師介紹,該所已迅速組成強悍的律師團,全力為深受銀廣夏侵害的股民討公道。6名律師團成員均具有證券律師資格。主辦本案的黃洪扣律師擅長證券法律業務并曾在《證券時報》等報刊上發表過多篇維護投資者權益的文章。
又訊 銀廣夏造假,基金景宏成了最大的機構受害者,基金景宏的持有人也因而遭受了慘重的損失。
近日,有部分基金景宏持有人準備委托江蘇高的律師事務所律師向基金景宏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索賠。他們認為,大成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專業基金管理人,應當勤勉盡職,謹慎運用基金資產。銀廣夏騙局其實并不高明,《財經》記者能識破,擁有強大的證券調研分析力量的大成公司為什么不能識破?大成公司在沒有用盡自己調研能力的情況下,讓基金景宏高位接貨,重倉持有銀廣夏,由此造成基金景宏深陷銀廣夏陷阱,大成公司理應向基金景宏持有人賠償損失。(元床軍)《江南時報》 (2001年09月21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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