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肖冰 王安平)將把獨立董事制度實行情況作為是否支持公司再融資要求的一項重要條件;公司對沒有真實交易基礎、純屬資金往來性質的關聯交易應予以禁止
中國證監會深圳證管辦9月14日召開“深圳上市公司治理規范座談會”,對深圳市上市公司當前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進行了剖析,并對上市公司今后的規范化運作提出了五點要求。深圳市副市長莊心一、深交所副總經理張穎到會并講話。
深圳證管辦副主任周明指出,當前深圳市上市公司主要有四個方面的突出問題:部分公司治理結構存在嚴重缺陷,股東大會流于形式,董事會形同虛設,監事會功能弱化,與大股東沒有真正“三分開”;信息披露內容不完整、不充分,有的甚至出現重大遺漏,披露情況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以及披露不及時;募股資金使用隨意性大,主要表現在募股資金改變用途比例較大、募股資金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企業占用;個別公司經營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有鑒于此,深圳證管辦對上市公司規范化運作提出五點要求:
一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近期應重點做好獨立董事的選聘工作,證管辦將把獨立董事制度實行情況作為判斷公司治理結構是否完善的一個重要標志,并將其作為是否支持公司再融資要求的一項重要條件。公司對沒有真實交易基礎、純屬資金往來性質的關聯交易應予以禁止。
二要建立公司信息披露內部責任制度。上市公司要健全董事、經理層、董秘信息披露的盡責、問責和免責機制,將信息的確認、評估、處理和揭示責任落實到人;在信息未公開披露之前,確定信息在公司內部傳遞的范圍,禁止向大股東報送月報或將自身財務信息系統與大股東聯網。
三要加強募集資金管理。公司應建立募集資金專用帳戶制度,募集資金情況、進度應定期向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報告。
四要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要加緊制訂有關分支機構的管理制度,對異地分支機構及其主要收入來源的基本情況進行自查,證管辦將對公司自查情況進行抽查。
五要樹立主動接受監管的意識。
深圳證管辦主任張云東作總結發言時強調,監管部門的職責就是維護證券市場的公平、透明、效率,監管重點是信息披露、募股資金的安全和公司治理結構;上市公司要樹立向全體股東負責的觀念,樹立依法行事的觀念;通過對照檢查,積極整改公司運作中不規范的行為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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