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文儒 洪波 孫惠君 劉賢霞
到目前為止中國還沒有中小投資者狀告上市公司獲得民事賠償的先例。但是在證券市場上我們卻時常聽到一些上市公司違法違規的事件。在億安科技股價操縱案,銀廣廈造假事件中受損的中小投資者紛紛要到法庭討個說法。據說北京和上海分別有律師團接受多位投資者委托將分別對億安科技和銀廣廈公司提起訴訟。律師們真的能為投資者挽回經濟損失嗎?
今年1月份,證監會對億安科技操縱股價問題立案調查,認定廣東欣盛投資顧問公司等四家機構聯手操納億安科技股票,并對其進行罰款。以證監會的這一調查結果為依據,300多位小股東決定通過法律程序向四家投資公司和億安科技及其董事長羅成提出民事賠償要求。8月份,銀廣夏偽造經營業績,虛報財務報表的事實被揭露。上海一家律師事務所將代理股東起訴銀廣夏,要求民事賠償。
不少專家認為,由于沒有法律法規對中小投資者要求民事賠償沒有具體的規定,這些訴訟并沒有勝訴的把握。為此我們采訪了專門從事證券法研究的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焦津洪教授,他認為中小投資者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來尋求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件事意義重大,現在急需突破,同時我也提醒廣大投資者,這里面還是有一些困難。
他還表示,中國目前關于證券民事訴訟的法律還有一些不完備的地方。證券法只有第63條對公司公告存在虛假記載,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承銷的證券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領導者應承擔連帶責任。
中國目前的狀態下,大概只有以虛假信息披露的理由來尋求民事法律的保護,勝訴的機會比較大。
焦津洪教授告訴我們,雖然證券法第63條規定了虛假信息披露的民事責任,但是只有抽象的規定沒有可以具體操作的細節,那么司法機關對證券市場違法案件審理的過程本身,可能就是一個創新或者是探索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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