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牟敦國
上海消息 昨日,本報“投資者維權志愿團”成員———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嚴義明律師告訴本報“為您服務”主持人周曉一個消息:股民狀告銀廣夏民事賠償案已經被一家法院正式受理。
據嚴義明律師介紹,此案被這家法院受理的消息,是昨日上午獲知的。
作為上海證券報“投資者維權志愿團”的成員,嚴義明律師在銀廣夏作假案曝光后,就開始著手為代理投資者狀告銀廣夏作準備。期間,周曉收到了來自全國各地大量讀者的來電來信,要求委托律師代理狀告銀廣夏,周曉及時將他們的要求轉告給了嚴義明律師。
據最新統計,目前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已收到120多名投資者的委托,還有80多名投資者明確表示出委托意向,要求嚴義明律師等代理其起訴銀廣夏民事賠償案。在這些投資者中,持有銀廣夏股數最多的達20多萬股,還有不少是在高位買入的。
嚴義明律師稱,以目前銀廣夏公開承認的有關事實和中國證監會的查處結果作為提起訴訟的依據,根據《證券法》第63條有關賠償責任的規定,法院完全可以而且應該受理。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案由的規定》,其中第166項案由即為證券市場虛假信息糾紛案。嚴義明同時認為,銀廣夏作假案被揭露后,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高西慶曾明確表示,鼓勵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中小股東聯合起來,充分利用現有的民事訴訟法律機制,提出損害賠償之訴。這都表明,有關方面正在積極推進我國證券市場賠償機制的建立,為此案的受理乃至今后的判決提供了有利的環境。嚴義明律師當初曾經代理過小股東狀告紅光實業案。本報作為新中國首張證券專業報紙,自創刊以來一直關注投資者權益保護問題,并對證券市場民事賠償制度的建設問題,作了大量報道和案例分析。在不久前由本報等主辦的“投資者權益保護與民事賠償法律制度研討會”上,來自京滬兩地的法律界、證券界的專家學者就我國證券市場建立民事賠償機制,提出了不少突破性見解,產生了良好的反響。
上海證券報“投資者維權志愿團”由數家專業中介機構的執業律師、注冊會計師、相關部門專業人士組成,成立于2000年9月。志愿團成員長期義務為投資者提供咨詢服務,為投資者排憂解難、伸張正義,在社會上享有良好的聲譽,被譽為“法律衛士,維權先鋒”。
本報將繼續關注股民狀告銀廣夏民事賠償一案的進展,并將作出跟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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