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黃希紅) 為加強證券投資基金信息網上披露工作,便于投資者及時、完整地獲取證券投資基金相關信息,上海證券交易所今日發布加強基金信息網上披露的通知。
通知稱,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要求,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需向上證所提交基金發行公告、招募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基金契約、基金托管協議、擴募說明書和擴募辦法公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基金投資組合公告、基金份額變動公告及其他臨時公告。
通知要求,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須將通知發布之前已經披露的上述全部文件的電子文本錄入磁盤,于2001年中期報告披露之前交至上證所上市部。上證所將把上述電子文件在上證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上證所網站上披露的電子文件內容應與書面文件內容完全一致,并承擔內容差錯的責任。通知同時要求,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召開持有人大會修改基金契約,應在基金持有人大會通過修訂案五個工作日內,將修訂后的基金契約在上證所網站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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