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首次告贏物業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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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0日 00:49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 金冰) 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美麗園小區業主委員會狀告北京鴻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亂收費一案歷時9個月終有定論。記者昨日獲悉,北京市一中院終審判決,撤消一審法院駁回美麗園業委會訴訟請求的判決,同時要求北京市鴻銘物業公司將電梯廣告位的租賃收益18萬元,以及多收的公廁用房供暖費和物業管理費返還給美麗園業委會。 據了解,本案是《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出臺后,北京業委會起訴物業公司
2003年,美麗園業委會應業主要求對小區物業費問題進行調查,調查發現鴻銘物業公司在收費上確實存在問題,導致物業費大幅提高。經交涉無果,業委會遂向海淀法院提出13項訴訟請求。海淀法院審理認為,鴻銘物業公司的各項收費標準和計費方式,與國家規定并無矛盾,于2005年9月判決駁回業委會請求。業委會不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訴。 J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