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6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上海市勞動監察部門近日調查發現,企業除了長期惡意安排超時加班外,還存在以下幾種違反工時規定的情況:
一是以生產任務過重為由安排超時加班。某科技公司今年4月安排1800多名勞動者超時加班15萬個小時。企業的解釋是,訂單源源不斷,時間緊,不得不加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企業一直工作任務較重或超負荷運轉,說明現有勞動者已無法滿足生產經營需要,應采
取招用更多勞動者或減少部分生產任務等方式,而不應以犧牲勞動者的休息權和身體健康為代價。
二是以實行計件工資制為由安排超時加班。某服裝廠大部分勞動者每天早上8:00上班,晚上9:00左右下班,中間只有1個小時休息時間。企業認為實行計件工資制,多勞多得,因此不存在超時加班問題。勞動監察部門表示,計件工資制只是一種工資計算方式,在工作時間上仍須遵守國家規定。
三是以實行綜合計時制為由安排超時加班。某皮件廠實行以年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一年內,該企業共違法延長近千名勞動者工作時間100多萬個小時!熬C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勞動者,采用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這樣的企業須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等方式,確保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勞動者的平均日、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勵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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