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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醫保卡的歌德巴赫猜想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1日 20:53 《時代信報》

  記者 劉雋剛 報道

  2006年的春節剛過完,在一家事業單位工作的鐘先生偶然發現與之相比工齡稍短的一位好友,其醫保卡上的資金余額居然接近6000余元,是他的醫保卡資金額的數倍。

  鐘先生因此感到困惑:“醫保卡上的金額在相關規定中是作了上限的,即便有些單位
的效益好,工資收入高,但在和我一樣工齡的情況下,按照最高上限繳費,其醫保卡上的資金余額也不會有數千元之多。

  難以統計的數字

  2月6日起,記者開始尋訪了相關人士,希望能夠找到與鐘先生朋友類似的高額醫保卡,同時解開高額醫保卡的數據來歷。

  在整整一周的時間里,從政府機構的辦事人員到一些效益較好的企事業單位,記者沒有找到第二個持高額醫保卡的人。之所以沒有找到,并非說明鐘先生的朋友是個特例,而是在與個人利益緊密聯系之下,沒有任何人愿意向外透露自己的醫保卡上究竟是什么數字。而更多的企業,則是嚴格按照《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以下簡稱重慶市120號文)的相關規定在執行。

  按照這一政策,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明確規定為:“職工按本人工資收入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基數超過上年度本統籌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的,按300%計算;低于上年度本統籌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企業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8%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單位退休人員占在職職工的比例超過35%的,由單位按本單位在職職工人均繳費基數的8%,按月為超過35%以上的每個退休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醫保繳費有上限

  重慶市的這一規定,實際上嚴格界定了繳費的上下限,換句話說,無論個人工資水平有多高,都必須受到同一統籌區職工平均工資300%上限的制約。

  以九龍坡區為例,其職工平均工資最高上限大約為3590元左右。參照這一數據,職工個人最高繳費金額大約為71.8元/月,個人繳費總數一年則為861.6元。

  另一方面,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并未全額納入個人賬戶,按照重慶市120號文的規定,個人賬戶資金的管理由不同年齡界線劃分:“參保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按照以下比例劃入個人賬戶:參保人員在35歲以下的,按照本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3%劃入;35歲至44歲為1.5%;45歲至退休前的為1.7%。”

  這樣一來,即便按照九龍坡區平均工資的最高額3590元計算,其參保職工每月能夠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總額也僅為100多元,其醫保卡上年積累資金總額最高也不會超過2000元。

  那張三倍于最高限額的醫保卡里的金額是從哪里來的呢?

  2月10日,記者聯系了重慶市醫保中心,從那里得到了相關人士的一些分析:“如果參保人在參保數年間從未使用過醫保卡,那么積累數千元金額是完全有可能的。”

  企業的“內部劃賬”

  其實鐘先生的猜測并沒有錯,之后記者的采訪也能夠直接證實。只不過在解開鐘先生的疑團之前,記者又聽到另一個說法:“部分國有企業都有自己的醫院,醫保卡上的數字超常也可能與此有關。”

  于民早年在一家特大型國有企業工作,他對企業自備醫院的情形記憶猶新:“其實很多大型國有企業都有自己的醫院,因為與企業有著同屬的關系,所以企業往往規定職工就醫除非重大疾病,否則一律到自備醫院就診。”這種說法,很容易使人聯想到早年的“公費醫療”,但與之不同的是,由于自備醫院與企業存在依附關系,因此職工就診過程中,醫療費用的計算往往超出常規。

  “我們職工習慣把這種計算方法稱為‘內部劃賬’。從表面上來看,我們到自備醫院看病,就診時的價格和外面的醫院相比有很大差別,例如一個在外面醫院3000元就能解決的闌尾炎手術,在自備醫院的價格可能達到1萬左右,職工對這個價格并沒有任何反響,因為治療之后往往是由企業報銷所有費用。”

  很難說這種現象目前是否依然存在,但于民猜測:個別企業由于規定企業必須到自備醫院就診,而自備醫院的價格又難以讓市級統籌的醫保卡接受,所以企業就自行在職工醫保卡上輸入一個并無實際意義的數字,也不是沒有可能。

  醫保的力度和效益

  猜測畢竟是猜測,很難解釋高于平常的醫保卡金額。2月10日,醫保中心人士給了記者一個明確的解釋:“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一些有條件的單位,允許在市級統籌之外適當為職工提供額外的醫療補貼。”

  隨后,他拿出一份文件將內容指給記者看:“按照國務院1988年頒布的《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以下簡稱國發44號文),國家

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政策。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業職工現有的醫療消費水平,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作為過渡措施,允許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福利費不足列支的部分,經同級

財政部門核準后列入成本。”

  這一政策最終化解了鐘先生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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