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27日電 (記者 劉錚) 為適當緩解油價大幅上漲給航空公司帶來的成本增支壓力,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近日決定,自8月1日起恢復對國內航線旅客運輸收取燃油附加。
自8月1日起,國家允許國內航空公司在國內航線(不含內地與香港、澳門航線)收取燃油附加,以航段為單位定額計收。燃油附加收取標準核定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
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燃油附加在旅客購票時與票價一并收取,項目代號“YQ”及標準在客票上單獨標示。燃油附加執行期限暫定為200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以航班時刻為準。已提前購票的旅客不再補收。
記者了解到,今年來,國際市場油價持續大幅上漲,拉動國內航空煤油價格出現較大幅度上漲,造成航空公司運輸成本明顯增加。為適當緩解航空公司成本增支壓力、促進航空運輸業健康發展,在航空公司加強經營管理、有關部門出臺扶持措施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基礎上,恢復對國內航線旅客運輸收取燃油附加。
發展改革委和民航總局為此下發的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和民航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航空運輸價格和市場的監管,依法及時查處航空公司違反現行票價政策、擅自提高燃油附加標準等價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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