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靈芝等五廣告被調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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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7日 08:12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王秋實) 昨天,市工商局公布了5則已經處罰和正在處理的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其中“富硒靈芝”廣告已受到3000元處罰。 據悉,被處罰的兩起分別是“富硒靈芝”和“益福寧”保健品。其中北京九九方元保健品經銷有限公司在外省某報中夾帶散發的“富硒靈芝”單頁廣告,使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的名義,違反了不允許使用國家機關名義的規定。該公司已被責令停止發布違
“瓜拿納”保健食品廣告中使用醫療用語、易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宣傳療效,宣傳改善和增強性功能的作用,同時未發布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目前工商部門已經立案處理;“美國筑本筑高助長系統”等另兩則廣告也涉嫌違法被工商部門立案調查。 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廣告中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或者使用醫療機構、醫生、專家的名義或形象做證明,就是涉嫌違法廣告,可以登錄市藥監局的網站核實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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