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州7月6日電 (記者 鄧新建 章寧旦) 記者今天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對廣州飛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狀告東莞市好亦多商貿有限公司音像制品侵權案作出終審判決,好亦多公司盜版光碟兩張,賠償飛碟公司兩萬元。專家表示該判決為正版商通過訴訟方式打擊盜版提供了參照判例。
據廣東高院有關法官介紹,去年6月21日,廣州飛碟公司打擊盜版行動組在東莞好亦
多公司內的一個檔口發現,該檔口銷售的彩封為《芭比我不是壞女孩》CD、《放電搖頭舞曲》CD等光盤中收錄了由臺灣豪記唱片有限公司錄音制作并授權飛碟公司在大陸獨家復制、發行的《芭比一起搖》CD等系列專輯中的《觸電》、《真心至上》等123首曲目。飛碟公司當即會同廣州市公證處的公證人員來到好亦多公司的經營場所購買了兩張盜版音像制品,并申請公證處對購買音像制品的過程進行了公證,將購買的盜版音像制品予以封存,在持有音像檔口開具的有好亦多公司印鑒的發票后,飛碟公司遂將好亦多公司告上了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并提出了4萬元的索賠請求。
東莞法院經審理后認定,好亦多公司的行為構成侵權,但飛碟公司因遭遇盜版而產生的實際損失和賣盜版者所獲的利益難以確定,據此作出好亦多賠償飛碟公司2萬元的一審判決。一審判決后,好亦多公司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
廣東省高院日前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好亦多的上訴,維持原判。
有法律界專家認為,近日廣東省高院作出的判決,為通過訴訟手段打擊盜版銷售終端提供了參照判例。
而飛碟總經理張曄對于維權的艱辛有著非同尋常的感受。他告訴記者,在全國音像市場,光《芭比娃娃》一個舞曲系列就出現了200個盜版版本。這些光碟有的完全照著飛碟的正版照搬,有的則是搞“大拼盤”,就是將該系列中的每個碟中一兩首主打歌拼在一個光碟中。這種“大拼盤”盜版對正版商打擊最大,因為一個“拼盤碟”籠絡了大量精品歌曲,非常熱銷,令他們深惡痛絕。飛碟公司目前在廣州中院狀告音像店侵權的案件已達200多宗,再加上深圳等地的訴訟,數量接近1000宗。但他擔心,打贏了官司能否就杜絕盜版。譬如去年9月,飛碟公司狀告江蘇揚州一公司盜版,該公司已經作賠并作出了保證。然而,今年1月,飛碟又發現該公司盜版,并竟已盜了飛碟53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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