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葉加 發自北京
在昨日由北京市發改委主持召開的《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聽證會上,關于政府指導的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標準成為與會代表討論的焦點,各方反應不一。
此次聽證會的代表由市民和物業管理人員組成,成為兩大利益集團。此前,這兩項擬將出臺的措施和標準已在網上公示。《標準》中明確了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經濟適用住房為每月0.55元/建筑平方米,一般住宅為每月0.90元/建筑平方米,同時一般住宅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在此基礎上上浮10%。
“我個人認為把收費標準定為0.90元過高,因為相對于0.55元的經濟適用房收費標準來看,目前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差別并不大,但為什么價格差別那么大?”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邱寶昌說。
“基于調查平均數值之后的定價標準,我個人持有疑義。那些物業成本問卷都是物業公司自行填寫,真實性令人懷疑!北本┮灼召惖陆逃畔⒆稍児緞⒗f。
而北京金羅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徐北風則認為,1997年北京市物價局下發的196號文曾規定物業收費標準為0.85元/月,可當時的水費只是1.15元/噸,而現在則是3.7元/噸,有些商業水費則達到了6元/噸。相對于物價上漲比例,物業收費標準不是高了,而是低了。
“1994年到2004年北京市的工資上漲了134%,水費上漲了221%,電價上漲了22%,而物業管理費卻幾乎沒有上漲!北本┿y達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狄尚志說,“按10萬平方米小區、平均物業人員月工資1200元、配備40人、再加上其他各項保險計算,全年人工成本需要100萬左右,平均攤到每戶每月0.84元,剩下6分錢能解決其他支出嗎?人員成本應占到物業公司總成本的50%左右才對!
“都知道物業公司職工工資低,我們還無法用外地工,而是得用外地民工,如果這個定價下去之后,北京物業將出現‘物業管理民工化’。這種定價標準只能提供此標準的服務,而無法提供高質量的服務!毙毂憋L說。
而劉俐認為,《標準》中規定物業公司可按此標準上浮10%,雖然需要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協商后才能確定,但在北京現有物業管理的2911個小區中,只有241個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不到8.3%。
她認為,此收費標準并不能適用于所有小區。而房山區碧桂園小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主任李志遠也認為,郊區的經濟水平和住房價格與城區不一樣,收費標準一個檔次不合理。
“我們會充分考慮聽證會上各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再經過進一步的研究之后,《辦法》和《標準》會很快出臺。”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柴曉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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