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郵寄藥品時必須提供合法購藥票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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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3日 13:19 人民網 | |||||||||
人民網太原7月3日電 記者安洋報道:為打擊不法分子利用郵政渠道銷售假劣藥品,山西省郵政部門和藥監部門加大了對通過郵政部門郵寄藥品的監督檢查力度。從本月起,個人郵寄藥品時必須提供合法購藥票據,經核對票據上的藥品名稱與所寄藥品一致時方可收寄。 據了解,在收寄藥品時,郵政營業網點要根據郵件禁限寄目錄和有關文件規定進行驗視,如發現所寄藥品屬藥監部門提供假劣藥品目錄的,郵政工作人員不予收寄,并通知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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