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中如何保護個人利益?所住的小區一些公共區域產權屬于誰?買了房子使用權能不能超過70年等問題 倍受老百姓關注,這些問題也使得正在審議中的《物權法》成為焦點,今天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召開新聞發布會,對《物權法(草案)》中的一些熱點問題作出了相關解釋。
所謂“物權”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動產的權利。物權法簡單的說就
是界定這些財產歸誰所有,所有者對財產享有什么權利,承擔什么義務。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王勝明 :物權法有什么作用?這個問題可以從多種角度來回答。第一,定紛止爭。通過對物的歸屬,加強對物的保護,達到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第二,促進物盡其用。
此次審議的物權法(草案)共269條,幾乎涉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形成了四大熱點問題。這些問題是:
違法拆遷征收應依法承擔責任,也就是說,以后在房屋拆遷過程中,造成造成私人財產損失,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適當擴大財產擔保范圍,農民的未收獲的經濟作物、市民的汽車等動產有望作為抵押物獲得貸款;
建筑物會所、車庫等設施的歸屬將明確,沒有約定的,屬于小區業主共有; 明確國有財產保護責任,以后造成國家財產流失的企業負責人,將被追究相應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王勝明 :物權法通過規范物權人有哪些權利負有哪些義務,為權利人充分利用財產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環境,它鼓勵權利人創造財富、積累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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