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六月十六日電 (記者 吳慶才) 一項利國利民的造林運動很可能是一個“溫柔陷阱”。這場打著國務院“九號令”旗幟的運動,涉嫌欺詐、傳銷、虛假宣傳、非法集資等諸多罪名。北京市工商局、林業局和消費者協會今天就此聯手向市民發出警示。
二00三年,被業內稱為“九號令”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有這樣一段話:“要放手發展非公有制林業,鼓勵社會各主體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
發展林業。”正是這句話催生了一個新興產業——合作造林。
合作造林的基本方式是:公司通過租賃、承包或其它方式獲取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給社會零散投資者;投資者再將林木委托給公司經營。公司向投資者宣傳種植速生豐產林能快速致富并有高投資回報。
合作造林涉嫌欺詐、傳銷等黑幕雖已經媒體曝光,但這個行業依然“頑強”地活著,至今,北京仍有二十多家造林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從事“造林”業務。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長劉健無奈地說,“因其符合‘國務院’精神,并且游離在政策和法律的邊緣,我們無法定義其為違法。”
為此,官方今天就此發出了十點警示,其中包括投資回報的問題。如,有造林公司宣稱,只要交納幾萬塊錢,買下一片林子,三到五年之后,就可以得到超過原來投入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回報。實際上,林業的投資回報受林木生產周期長,以及氣候和森林火災、病蟲害等不確定因素影響很大,短期內實現高回報幾乎不可能,況且造林公司能否得到林權證和采伐證也是個問題。
此外,這個行業還出現了傳銷和非法傳銷的苗頭,目前已發現有從事過傳銷活動的人員參與合作造林活動,并擔任造林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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