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傷保險實行浮動費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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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6日 10:47 解放日報 | ||||||||
本報訊 (記者 陳春艷 洪梅芬) 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焦揚在昨天舉行的例行發布會上表示,上海開始對工傷保險實行浮動費率,老工傷人員工傷保險待遇也開始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據悉,這兩項政策已經于今年4月1日開始實施。 焦揚透露,《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已經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目前本市總體實施情況平穩。截至今年5月底,本市共有18.4萬戶用人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504.3萬
據悉,根據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暫行辦法,今后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將在用人單位按基礎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當年度的工傷保險支繳率,核定其在下一年度應當浮動的工傷保險費的比例。也就是說,第一年工傷保險待遇費用發生多的用人單位,有可能在第二年需按提高的比例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分為五檔,每檔的幅度為繳費基數的0.5%,浮動后最高費率為3%。 老工傷人員工傷保險待遇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則按照自愿原則,由用人單位與老工傷人員協商一致,再由用人單位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老工傷人員,是指在去年出臺《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之前已經工傷的人員。焦揚表示,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中,在《上海市工傷實施辦法》實施前已經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目前仍由用人單位負責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老工傷人員的工傷保險待遇,可以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上述用人單位中,在《實施辦法》實施前因工死亡人員的直系親屬目前仍符合供養條件,由用人單位支付撫恤金待遇的人員,可以參照老工傷人員的規定執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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