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年禁放令有望廢止 五環內春節可放煙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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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6日 07:50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五環內春節期間可燃放煙花爆竹,五環外全年允許燃放 在被法規設限12年之后,明年春節,北京城區噼噼啪啪的煙花爆竹聲有望“合法”化。據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周繼東介紹,《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已起草完畢,規定除一些特定的高危場所外,從農歷除夕到正月十五,北京城五環路內也將允許燃放煙花爆竹,而五環路之外則全年允許燃放。
1993年10月,出于安全和環保等方面的原因,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北京市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禁止在城八區燃放煙花爆竹。但近年來,每逢春節,鞭炮聲仍此起彼伏,禁放法規陷于尷尬境地。據介紹,北京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在全市18個區縣對5892人進行了抽樣調查,其中86.3%的市民表達了在元旦或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愿望。以市民們的意見為基礎,北京市政府法制辦起草了《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從5月16日至31日,草案在北京市政府網站上征求市民意見。根據市民意見,法制辦又進一步對條例草案進行了修改與完善。 與現行法規相比,新起草的條例主要在群眾反映強烈的燃放時間和地點等方面放寬了限制,比較明顯的變化有:一是在區域劃分上以五環路為界,將禁放區域由原來較難操作的“城八區”變為“五環路以內地區”,而五環路以外地區全年允許燃放。二是在五環路內的禁放區內,新條例允許從農歷除夕到正月十五期間以及遇有重大慶典等特殊情況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允許燃放。三是在全市范圍內,對一些易燃易爆危險場所、交通樞紐、黨政機關駐地、軍事要地、文物保護單位等,無論什么時候都嚴格禁止燃放。四是加大了安全管理力度,從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方面做了更嚴格的規定。 周繼東說,新條例草案將按程序盡快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爭取在年內出臺。(記者 王建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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