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6月1日電 (記者 高路) 上海市6月1日出臺新政策,規定“雙困”人員與政府實行“雙向承諾”,著力構建讓“雙困”人員“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機制。
上海市勞動保障部門6月1日推出的《關于對“雙困”人員開展就業援助的若干意見》規定,對就業特別困難且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雙困”人員的就業安置渠道,除了社區公益性崗位安置外,各區縣還要通過積極挖掘林業養護、河道保潔、公益服務類崗位支持“雙
困”人員;同時,各區縣還應采取建立就業援助基地、發放社會保險補貼等多種措施,拓寬“雙困”人員的就業渠道。此外,財政出資形成的崗位,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后勤事務性崗位中適合“雙困”人員就業的崗位,也需優先用于安排“雙困”人員。
這項就業援助新政策,明確了政府履行對“雙困”人員的就業托底責任,勞動保障部門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幫助“雙困”人員走上就業崗位。政策也首次明確了“雙困”人員的退出機制。如果“雙困”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就業援助員核實后,將退出“雙困”人員的范圍:一是無正當理由三次拒絕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就業安置;二是安置就業后因主觀原因離開安置崗位;三是本人與家庭情況發生變化,不符合“雙困”條件;四是個人主動要求退出。
為保證“雙困”人員就業援助的資金得以落實,新政策規定,就業援助所需資金由市和區縣共同承擔,各區縣可以根據區域實際情況采取社會保險費補貼、交通誤餐費補貼等扶持政策,確保“雙困”人員有效安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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