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發票收床位費 醫院到底還有多少公開秘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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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7日 10:03 人民網-市場報 | ||||||||
本報記者 許黎珊 時下,很多醫療機構的科室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私設“小金庫”的問題,這在業內已經成為了“公開的秘密”。雖然衛生部有規定“嚴禁醫院科室設立‘小金庫’,嚴禁將醫療服務收入直接與個人收入掛鉤”,但是豐厚的經濟利益,刺激了科室自行“創收”的積極性,不少人由此開始熱衷于“創收”而不顧國家的政策。
號稱“特殊病房” 護士再度收費 徐先生今年在某大醫院給母親辦理住院手續時出現了一件奇怪的事情,當他在住院部交完20元的床位費,到住院樓辦理入院手續時,護士長再次向他要床位費140元,原因就是———這屋是“特殊病房”,里面有衛生間,而在他交完錢后,護士長卻并未給他開出發票。在徐先生抱怨的同時,我們不禁想問這些錢跑到哪里去了? 類似的重復收費現象在醫院的治療過程中也同樣較為普遍。他們大都喜歡在手術費中做文章,手術器械、紗布、繃帶、棉花、外用鹽水這些已經包含在手術費中的錢醫院都要重新列單收費。像某省部分醫院在收取住院病人床位費時,又按床位每天加收2元的電視費、0.5元的電話費、2元的中心吸氧設備費,少數醫院從床位費中分解出的收費項目多達11項。 記者采訪了干審計工作的潘女士,她表示,現在醫院各科室私設“小金庫”的現象比較普遍,像分解服務、二次收取床位費、重復加收各種治療費用等,因為大多很少開具正規發票,此類“灰色收入”也就堂而皇之的進入了各個科室私設的“小金庫”,而這些錢主要用于發放福利補貼、科室的日常活動等。 一位在某醫院眼科工作的醫生向記者透露,他們的科室經常派大夫去其他醫院的眼科做指導,就是所謂的聯合辦醫,所得的收入兩家進行分成,這些錢都不記入醫院的財務賬,而是記入科室的“小金庫”。還有像眼科所用之藥品和器械的廠商平時經常會給些贊助,也全部記入其中。 有關人士指出,患者就診買藥是一種特殊的消費。醫院不是社會慈善機構,按規定價格實行收費理所當然。然而,如今的許多醫院放棄最后的職業道德底線,絞盡腦汁不擇手段地從就診者身上創收刮錢,令人憂慮。 醫院青睞高價藥 患者背負虛高價 10年前,治一個感冒也就10元錢。可現在呢?七八十元、一百多元算是便宜的,動輒二三百元則是很平常的事。近日,記者就此現象做了個隨機街坊,看病貴幾乎是眾口一詞。事實上,我國藥品在8年內降了16次價,政府對醫療服務價格也進行了相應的規定和調整,可老百姓卻發現看病的單子反而越來越沉重。 李女士上周去醫院看病,她的處方單上顯示的價格是200多元,一個感冒怎么要那么多錢?她回到診室,要求醫生重新給她開以前用的幾塊錢一針的青霉素,醫生的回答讓她吃了一驚:“現在哪里還有這么便宜的藥呀,這個幾十元的已經算不貴了,貴的還沒給你開呢。” 這樣的情況相信許多患者都遇到過,難道醫院現在真的連便宜點的藥都沒有了嗎?老百姓得了感冒真的只有打幾十元甚至上百元的藥費才能治好嗎? 一位長期從事醫藥銷售的人員告訴了記者這其中的“秘密”。按照現行藥品定價的規定,藥品按進貨價加價15%為零售價。所以進貨價越高,醫院的利潤就越高。醫院為了自身的生存,特別青睞于高價藥,而這個“高”當然只是表面的價格,是醫院和銷售人員商量好的“發票價”,實際上醫院支付的是要比這個價格低很多的“高折扣價”,醫院從而也就擴大了它的利潤空間。比如,一瓶普通的維生素C,醫院的實際進價也就1元,銷售人員給醫院出具的發票是3.5元,再加上15%后以4元的價格出售。這樣表面的藥價越高,折扣越高,收入就越多,醫院何樂而不為呢? 他還告訴記者,按國家規定藥品出廠價應由物價部門根據生產企業申報的相關材料制定并備案。而很多藥品生產企業為了追求利潤,往往在向物價部門申報出廠價時虛報生產成本,提高出廠價,給自己留出更多的利潤空間。咱們算一筆賬:某中藥口服液每支總成本大概為1.5元,出廠價則為4.3元。按照國家規定,按藥品出廠價外加15%為批發價,批發價外加15%即為零售價的算法,如按其實際成本確定零售價,醫院應收費1.98元,但按企業虛報的生產成本核定的零售價,醫院則收費5.69元,患者因此為虛高價多背負了3.71元。 醫院安穩拿回扣 醫生偏愛大處方 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藥品從出廠到最終到消費者手里,其間的加價收益分布基本是生產企業得小頭、經銷商得中頭、醫院得大頭。假設利潤是100元的話,生產企業目前大概只有20%,醫院要占到50%左右。有一些生產企業還把虛報成本所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支付給銷售單位的各種回扣,其中包括醫院和經銷商。 醫院似乎把進藥給“回扣”之事當成了“規矩”,安安穩穩地把這些錢裝進了自己的腰包。據記者了解,很多醫院都把收取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生產、經銷企業的各類回扣一部分記入了醫院的贏利額,一部分用于購置設備、基礎設施等,剩下的用于醫護人員獎金、福利等,而患者卻沒有從中得到什么實惠。 醫院利益的最終實現環節還是要看醫院藥品賣了多少,在這個環節中的重要人物就是醫生,他決定著在性能相似的產品中用哪一家、不用哪一家!而這個決定權又由各醫藥代表是否給回扣、給了多少回扣來決定。 在銀行工作的單先生今年4月份去北京某三甲醫院骨科看病,一位姓黃的醫生在看完片子之后便給他開了藥,讓他立刻去拿藥。當他談到,想先治療、咨詢一下之后再去拿藥,黃醫生卻說,這些事情都等拿完藥之后回來再說。單先生后來向記者表示,先開藥、再治療,而且那么著急讓我去拿藥,他到不像是給人看病的,到是像賣藥的! 一位醫藥代表辛女士也向記者表示,誰家的回扣高,誰家的藥就走得快。比如醫生開一支抗生素注射針劑回扣在15%左右,其實它的出廠價也就十幾元錢,可到患者手中就漲到了一兩百元。所以在重利之下,醫生特別偏愛很貴的藥,這樣的“大處方”可以給他帶來頗豐的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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