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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合同詐騙又現新招數 騙子竟稱要修葺文物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5日 19:13 新華網

  新華網廣州5月25日電 (記者 吳俊) 當虛構工程合同、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等慣用手段逐漸“過時”的時候,騙子竟然想出了以修葺“文物”為名實施合同詐騙的新手段。廣州市中級法院日前對這樣一起合同詐騙案宣判,謊稱要維修“古書院群”,詐騙2600萬元的廣州“致力科技工程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分別被判處15年和11年有期徒刑。

  1994年4月,姜東和王昕明等人在廣州注冊成立了“致力科技工程公司”(下稱“致
力公司”),姜東任董事長,王昕明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2003年8月,姜東稱維修廣州著名的“北京路大小馬站古書院群”需要大筆資金作為“定金”,與廣州君華貿易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君華公司”)總經理陳某談判借款事宜。隨后約定“致力公司”以廣州麗昌大廈國有土地使用證為借款抵押,向“君華公司”借款2600萬元。而事實上,因“致力公司”尚未繳清麗昌大廈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滯納金,“致力公司”并沒得到土地證。

  雙方還約定,“致力公司”須將借款用于繳納“北京路大小馬站古書院群”大型項目工程中兩塊地的定金,并于同年9月上旬歸還。隨后,“君華公司”將2600萬元借款轉入“致力公司”在華夏銀行廣州分行的賬戶內。

   巨額借款到手后,姜、王并沒有按約定將借款用于修葺文物的“定金”,而是用于“致力公司”支付其他生意伙伴的定金、償還其他債務等。同年9月22日,過了借款日期后,“致力公司”一直沒有還款的意思,陳某于是報案。2003年10月20日,姜東和王昕明被刑事拘留, 隨后被逮捕。

  廣州市中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姜東、王昕明兩人明知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還款能力,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遂判處姜東有期徒刑15年,王昕明有期徒刑11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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