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必須將學費收入10%用于資助貧困家庭學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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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0日 18:50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5月10日電(記者呂諾)高等學校每年必須從學費收入中提取10%的經費,?顚S,通過各種方式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幫助貧困生解決實際問題,確保其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影響入學或中止學業。 這是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近日發出的《關于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的。
通知要求切實做好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工作,各地有關部門和高等學校要認真執行國家關于資助貧困家庭學生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當前,要特別重視加快推進按新機制、新政策落實國家助學貸款的工作。同時,高等學校要教育學生樹立誠信意識,對有繳費能力的欠費學生,在認真核實其家庭經濟狀況后,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促使這類學生按規定繳納學費。(完) 相關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