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規定建筑企業必須給農民工上醫療工傷保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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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09日 07:38 競報 | ||||||||
本報記者高鴿報道 建筑企業必須依法給農民工上醫療和工傷保險,否則將處以最高1萬元的罰款,本月將全面落實《北京市外地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暫行辦法》和《北京市外地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農民工可先上兩險種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王德修介紹說,在北京市現行社會保險五個險種的情況下,允許用人單位為來京務工人員先行辦理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兩個險種,其他三個保險可以先放一放。這是考慮到進京務工人員的流動性。 根據近幾年工傷認定的數據統計,進京務工人員因工負傷和死亡的人數有9600多人,占全市工傷總人數的20%多。 保險費用無須農民工承擔 建筑企業給農民工上的兩種保險,工傷保險費一個月約為14元,醫療保險費為28元。這兩種保險全部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人不需要交費。 享受待遇等同北京城鎮職工 《通知》規定,發生工傷后,1至4級工傷人員和因工死亡職工的供養親屬,既允許按月領取,也可以自愿選擇一次性領取。 醫療保險方面,有保當期、報大病的特點。王副局長解釋說,來京務工人員,很少會在北京養老終生,流動性非常大,所以醫療保險只負責農民工在京期間且是住院的費用,區別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是,門診費用不予報銷。 不上保險最高可罰萬元 王德修副局長表示,今年,勞動保障部門與建委將采取地毯式檢查,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并在新聞媒體上進行曝光。 王副局長強調,“現在有些施工單位,為了逃避為農民工上保險,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一旦農民工出現事故,被有關部門鑒定為工傷,則這筆費用由企業自己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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