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調整峰谷電價結構 今年起不再拉閘限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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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09日 07:35 新京報 | ||||||||
本報訊 (記者 郭曉軍) 從今年夏季開始,北京市將對從1994年執行至今的峰谷電價結構,分行業逐年進行調整。昨天,市發改委官方網站發布消息,為確保北京電網運行安全,市發改委將改變過去拉閘限電等行政強制的做法。 大工業企業停電1小時損失達8億
據市發改委負責人介紹,這次按照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原則,實施峰谷電價結構調整,目的是改變過去拉閘限電等行政強制的做法,從應急管理向建立長效機制過渡。通過價格杠桿的作用,變行政管理為價格引導。 拉閘限電容易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據測算,全市大工業企業停電1小時的直接經濟損失為8億元左右;商業企業停電1小時直接經濟損失約為3340萬元。在發改委所做的調查中,各類用電戶均要求盡可能不采用拉閘限電措施,多數用戶贊成利用價格杠桿促進合理用電的調整政策。 白天峰段時間比原來后延兩小時 在峰谷分時電價時段方面,峰谷時段調整為:峰段8小時(10:00-15:00;18:00-21:00),平段8小時(7:00-10:00;15:00-18:00;21:00-23:00),谷段8小時(23:00-7:00),調整后的白天峰段時間比原來后延兩小時。 同時,將峰段、谷段電價價差由2.9倍拉大到4倍。其中,中小化肥、農業生產用電的峰段、谷段價差維持不變。 部分銷售電價上調為每千瓦時3.95分 從今年開始將實行尖峰電價。每年夏季7至9月每天用電高峰11點-13點、20點-21點3個小時實施尖峰電價,即在峰段電價基礎上上浮10%.此外,今夏還將擴大峰谷電價實施范圍。除居民、地鐵、無軌電車、農業排灌外的所有用戶,均執行峰谷電價。 據市發改委介紹,本次峰谷電價結構調整將分年度實施到位,具體安排為:2005年,大工業用戶和普通工業用戶。2006年,商業用戶和非工業用戶。2007年,擴大峰谷電價執行范圍的各類用戶和其他各類用戶。 為解決2004年6月以來煤價上漲對電價產生的影響,從2005年5月1日起,將上調除居民生活、農業和中小化肥生產用電外的各類銷售電價,上調標準為每千瓦時3.9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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