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今起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度漲2.5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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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01日 08:31 新京報 | ||||||||
國家發改委指出,調整居民生活電價要由省級政府提出意見并須聽證 本報訊(記者 郭曉軍) 昨天,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發布消息稱,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出通知,公布了煤電價格聯動實施方案,自5月1日起全國銷售電價水平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52分錢,旨在解決2004年6月以來煤炭價格上漲、部分電廠經營虧損以及取消超發電價等對電價的影響。
北京市有關部門負責人昨天表示,北京市居民電價此次將不做調整。 國家發改委指出,各類電價中,農業、中小化肥生產用電價格未做調整;居民生活電價是否調整由省級政府提出意見,需要調整居民生活電價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公眾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出,煤電聯動并不是將煤炭價格上漲造成的發電企業成本增支完全轉移出去,而是要求發電企業消化30%,目的是促進企業加強管理,降低成本。為了避免出現煤電輪番漲價的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重申了對電煤價格的調控政策,要求煤炭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借電價調整之機提高煤價,并將對各地執行煤價調控政策的情況進行檢查。 據悉,國家發展改革委還在全面推行分時電價的基礎上,進一步修訂和完善了北京、江蘇、上海、廣東等省(市)的分時電價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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