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局頒布新規 旅游廣告不得誤導消費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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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8日 07:33 新京報 | ||||||||
市旅游局頒布旅行社廣告管理辦法,要求服務價格和收費必須明確 本報訊(記者郭安) 從即日起,京城旅行社所發布的旅游廣告對旅游服務價格和收費必須明確,此外,對旅游價格和收費所包含的項目及主要內容、檔次或者標準也都應當明確。如果旅行社違反,
市旅游局副局長顧曉園表示,發布該管理辦法,能使旅游消費者了解旅游廣告,明明白白消費。同時對那種旅行社之間的低價競爭,也將起一定的抑制作用。該辦法不僅規定了旅行社所屬分社、門市部,不得以自身名義發布旅游業務廣告,而且旅行社發布旅游業務廣告的宣傳內容,也不得以寬泛的經營種類作引人誤解的廣告宣傳。 同時,顧曉園還特別強調,在該管理辦法中,明確對旅游業務廣告內容方面作了規定,尤其是容易誤導旅游消費者關心的旅游線路、項目、時間等方面要求清楚、明確,不得使用模糊、不確定用語。對旅游服務價格和收費有表述的,也規定明確價格和收費所包含的項目及其主要內容、檔次及標準。 據了解,為維護旅游消費者權益,市旅游局昨天下發了旅行社加強門市部管理辦法,規定旅行社門市部不得自行與旅游供應商或者其他旅行社簽訂業務合同,特別規定不得自行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即業務合同及旅游合同應由設立社統一簽訂。此外,旅游局還規定,旅行社門市部不得設立社以外的旅行社招攬游客,同時,旅行社門市部不得獨立經營組團、接待等旅游業務。 -相關新聞 今年有望出臺導游員規范制度 市旅游局去年出資311萬余元獎勵旅行社 本報訊(記者郭安) 在昨天召開的“2005年北京地區旅行社工作會議”上,市旅游局副局長顧曉園透露,為加強對旅行社管理,并規范導游行為,今年旅游局與相關部門有望出臺導游員規范制度。 顧曉園表示,在規范導游員與旅行社方面,旅游局還將與相關部門制定導游員勞動報酬機制,這個機制包括導游與旅行社勞動合同、制止旅行社賣團給導游、在相關條件下給導游上崗費以及沒導游員旅行社必須找導游服務中心等。力爭在導游管理體制方面有所突破,從而進一步加強對導游員的規范化管理。 據悉,鼓勵北京旅游市場的發展,去年旅游局對北京地區75家國際旅行社的外匯結匯進行獎勵,其中旅游局出資311萬余元獎勵旅行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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